三仓粮没有消失。
它们只是没有去该去的地方。
三月十一清晨,程见微站在南岭一号仓旧址,看见墙缝里长出一棵榆树。树根顶开当年的青砖,砖背还粘着发黑的粟壳。
父亲还有七日。
刑部、度支和御史台各派一人随行。谁也不是主审,谁都带着自己的封袋。萧照庭派了一辆车,车里坐着原持山河券的两名老妇;裴渡只带赵长庚,说旧军的粮路要由吃过那批粮的人认。
人比证物多。
一路上没人说话。
南岭三仓在程肃案中写得很清楚:一号仓空一千石,二号仓空八百石,三号仓账物不合六百石。押粮失期,致北路两处转运营断炊。
程肃认了挪用。
刑部却一直没找到粮,也没找到银,最后按“无赃物去向,视同隐匿”定作侵吞。
十年后,一号仓成了柴场,二号仓租给纸坊,三号仓只剩半面墙。
御史台的年轻御史看了一圈,问:“仓都没了,怎么查?”
程见微蹲下去,从榆树根边抠出一小块烧黑的木头。
“先查车从哪边出去。”
“十年前的车辙还能留到今日?”
“留不住。”
她把木头翻过来。背面有一道浅浅的凹槽,宽得能塞进半根手指。
“车牌留得住。”
旧制出仓,每辆粮车都在车尾钉木牌。过一处渡口,便在牌上凿一道槽;入军仓以后,车牌烧毁,灰留在验收坑里。
南岭一号仓的验收坑本该在北门。
这块车牌灰埋在南墙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