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戴锁查账

作者:女郎不哭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

他在刑部侍郎底令的留白处添了一页。

程见微可随本案主查人员旁核公开账册与现场实物。不得独立传人,不得带走原件,不得自行作出查封、发放与追偿决定。所有异议须与主记录同页留存,不得删改。刑部保留收押与终止旁核之权。

年轻御史看完,在末尾添道:旁核人可以就眼前账物提出补问,是否发问、是否取册,由主录决定;主录拒绝,也须将所拒问题留在旁页。

他在刑部主事的名字旁署了名。

“只有本案。”主事说。

“只有本案。”

“申时以前回来报验。”

“好。”

女狱卒拿钥匙开锁。

铁环离开手腕时,程见微没有立刻抬手。两只手仍并在身前,像那截锁链还垂在中间。

女狱卒看不下去,把她左手拍开。

“已经开了。”

程见微活动了一下手指。

“开了也不是无罪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女狱卒说,“不然我白跟你两日?”

她把锁收回腰间。

“申时不回来,我去抓你。”

先前在三仓随行的谢闻简收起主记录册。

“今日我主录。你只能把异议写在我的记录旁边。”

程见微道:“你若漏记呢?”

“你就当页写我漏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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