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章母亲的真印

作者:女郎不哭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

“这条格例是哪一年立的?”

“景和书坊开柜时就有。后来改过措辞,意思没改。”

“十年前适用吗?”

“适用。”

御史将格例年月、页码和柜正的回答逐一记下。

程见微没有说母亲拒绝过。

一枚收件印只能证明收到了。

它既不能证明同意,也不能证明反对。

她今日若为了父亲多说半步,明日别人就能用同样的半步,把另一个女人的沉默写成答应。

···

韩维山站在窗边,看完两份摹页。

“栏位不同。”他说,“这一点韩某不争。”

长公主府女官冷声道:“那便是伪作授权。”

“按柜档格式,是。”韩维山道,“按当时的交易,却未必到这里就能结案。”

他让随从递上一份十年前的公开市报。

那个月,西郊两营断粮,三家粮行拒绝再赊。官署提出先以旧债权益担保,等漕粮到京后复核。市报上记着,沈氏商号后来没有撤回全部供粮。

“商人看的是货有没有继续出,钱有没有后来认。”韩维山说,“紧急交易里,收到文件之后继续履行,有时会被解释为默许;事后接受收益,也可能被解释为追认。程肃若相信救急结果足以补全手续,不算毫无根据。”

“有时?”程见微问。

“有时。”

“什么情形算,什么情形不算?”

“要看当年契约、后续履行和受益归属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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