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见微问:“你为什么愿意告诉我姚满会被怎样找到?”
“我没有告诉你她会被找到。”
“你只是说明可能。”
“对。别把危险写成已经发生,也别等发生了才承认它存在。”
这句话比一份受害口供更难写。
它要求官府为尚未发生的拼接负责,又不许官府拿一个女人的伤替自己证明先见。
程见微点头。
“只写拼接方法。”
“也不写六年前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年份也能缩小人。”
程见微把已经在心里成形的句子一条条删掉。
删到最后,她忽然明白:这个女人给她的不是一段可以让问事席更有说服力的苦难,而是收回苦难的权利。她可以学会方法,不能把人也带走。
最后能带走的,只剩一句没有故事的话:单项不含姓名的记录,经由共同编号、领取时辰、地点与关系凭据拼接,仍可反推出本人。
油坊东家在外面敲门,问木轴今日能不能装回去。
女人让程见微等着,自己把最后一枚木楔敲进榫口。她试转木轴,听见不再摩擦,才开门收下工钱。
钱不多,够付废油坊今晚的借宿。
她先把借宿钱压进门边的小陶碗,又从余下铜钱里挑出一枚,留作明早买木楔。无名债还没有领到,她今日的日子仍靠今日这架油榨转动。
她没有因替问事席指出漏洞得到一文钱,也不肯留下可供官府日后找她的收条。
她重新坐下时道:“我的屋钱不是因为见你才有。你也没有买下后面的话。”
“明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