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月二十五,沈令仪把半个时辰定在青灯行后院。
不是她住处。
也不是程见微可以查阅的柜房。
院里只有一张晒旧纸的长案,闻素把两壶水放下便退出去。桑平坐在能看见两人的廊口,只计时,不听内容。
一壶温,一壶凉。沈令仪把温的放到程见微手边。
程见微却从凉壶里倒了一碗。
“你从前不喝凉水。”沈令仪说。
“外库夜里没有人等水温。”
沈令仪的手停在温壶柄上。她记得十三岁女儿的胃口,不知道十八岁以后的女儿怎样熬过库房夜值。她没有再把壶推过去。
母女私谈。
本案仍留回避见证。
沈令仪先把一张授权页推过来。
“我的委托人允许补充三项事实。”
第一,她本人在世,能表达,不需要沈令仪代领。
第二,她反对稳定编号,不是怕丈夫、父族或官府追债。
第三,十年前那笔债上,另有一名曾替她承担损失的人。那个人若从公开时点和债类认出她,可能提出一项真实的偿还主张。
程见微看完。
“她怕的不是假冒。”
“不是。”
“也不是单纯不愿见人。”
“不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