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见微在授权页旁写:可设无号异议入口;成立门槛、恶意骚扰责任与债主最长回应期另议。沈令仪可以把这张公开方法带回委托人,不能视作已经采纳。
“最长回应期以后呢?”沈令仪问。
“债主不回应,异议不再阻止无争议部分领取。”
“相争部分?”
“继续冻结,或交有权衙门裁断。”
“关系人不敢进官府呢?”
“可以放弃异议。”
“债主急着用相争的钱呢?”
“可以回应。”
“回应就可能让对方认出她。”
每一条路都把代价推回一个人身上。
程见微把笔横放。
“若异议门槛太低,任何人都能用一张旧纸拖住债;太高,真正替她承担过损失的人进不来。若回应期太短,她被迫现身;太长,她继续拿不到钱。”
“是。”
“你委托人要我怎么定?”
“她没有授权我替全体人定。”
“你呢?”
沈令仪拿过另一张空纸,写下三种会输的人:被假异议拖住的债主,无法证明关系的真实受损者,等待中失去今日生活的人。
“你救不了每一笔。”她说。
“所以先放弃哪一笔?”
“我没有叫你放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