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月初三,萧照庭抬来七本账。
账不是内侍抬的。
车账跟着公主府女车管,分持与递送账跟着跑过各柜的女管事,织所女账房抱着自己那一本,谁写的账,谁把它送到桌前。萧照庭最后进门,穿一件织所新出的石榴红团花长衣,袖口比前几日骑装宽得多。
女账房来前劝她换素色,免得债主看见公主华服,先疑自己的费用养了这身衣。
萧照庭没有换。
“衣料出自织所,裁衣钱记本宫私账。若本宫要靠穿旧衣证明没有获利,这七本账便白抬了。”
她把第七本亲自放在最上面。
不是一本总账。
债主缴费一本。
买方缴费一本。
公主府私产补贴一本。
分持柜与递送合一本,见证与核账各有一本。
最后一本没有钱。
记共同体因此获得的非钱利益。
程见微先翻最后一本。
萧照庭道:“你倒会挑。”
“银钱少收,可以用别的东西补。”
“本宫没有藏。”
“所以先看你写了什么。”
萧照庭叫人送酒时,程见微抬了一下眼。
“私账。”萧照庭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