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六个字我还能默不对?”招娣哼了一声。
“那你明天默给我看。”
招娣抱着作业本走出教室,夜风吹在脸上,凉飕飕的。她回头看了一眼,教室的灯还亮着,秦朗的影子映在窗户上,还在写东西。
她攥了攥怀里的作业本,加快脚步往家走。
从第二天起,招娣的日子变了个节奏。
天不亮上山挖野菜,上午背到镇上零卖,下午回来照顾父亲,晚上七点准时出现在学校教室里。
秦朗教的东西跟她想的完全不一样。不教诗词,不讲课文,全是最实打实的本事。
第二天教她认秤上的刻度,半斤八两一斤二两,对着一杆旧秤实物讲。招娣蹲在地上摆弄秤砣,拨来拨去,秦朗在旁边报数,她用铅笔往本子上记。
第三天教她算账。不是课本上那种应用题,是“一斤酱菜成本八毛,卖一块五,一天卖十斤赚多少”这种账。
招娣算数很快,比认字快十倍不止。秦朗报了三道题,她掰着手指头算了算,全对。
“你脑子不笨。”秦朗看着她的答案,推了推眼镜。
“我要是笨,早饿死了。”招娣嘴上硬邦邦的,耳根却悄悄红了一圈。
第四天教她写自己的名字。
王招娣三个字,“王”最简单,四笔就完事了。“招”她写了八遍才像个样子。“娣”最难,那个“女”字旁她怎么写怎么歪,写到第十五遍才勉强看得过去。
她盯着本子上那三个字,忽然不说话了。
秦朗抬起头。
“怎么了?”
“没什么。”招娣低着头,铅笔在名字底下画了条线,“就是觉得,我活了二十年,今天才算会写自己的名字。”
秦朗没接话,过了一会儿才开口。
“现在会了。”
到了第五天晚上,招娣刚走到学校门口就停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