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一日夜里,孙默去了大牢。
陈麦的号子换了朝阳的,枷换了轻枷,十五斤。孙默进来的时候,他正在草铺上躺着,枕着胳膊,看天窗。
"明日出枷号。"孙默隔着栅栏说,"我来问你最后一遍,悔不悔?"
"悔什么?"
"你本可以不死顶这一条。"孙默说,"府城的人到了,侯府的手令到了,你只要把案子往白崇身上一推,大不了功过相抵,何至于罚俸枷号。"
"孙大人,"陈麦从草铺上坐起来,"我问你,堰如今算什么?"
孙默一怔。
"白崇的罪里有一条:擅动官产之罪他扛,因为他管着闸。可修堰是我修的,放水是我放的。我若不领这个罪,这道堰就还是非法的,官府的簿子上它永远是个罪证。我领了罪,受了罚,这案子就结了,结了案的罪产,罚过就翻篇。翻篇之后,它就是一道合法的堰。"
他看着孙默,一字一字。
"大人,我不是顶罪。我是给这道堰,落户口。"
孙默隔着栅栏站了很久,忽然深深一揖。
"这一揖,"他说,"替望河县。"
县衙门前立起枷柱。辰时,陈麦从牢里提出来,换上了那副轻枷,押到衙前枷柱下。枷号的规矩,犯人立枷柱旁,自辰至酉,三日。
头一日,天没亮,衙前的街就满了。
没有人喧哗。人们从四面八方来,进城的、赶集的、从乡下来的,走到衙前,就都站住了,安安静静地站着。有人把自家蒸的馍放在枷柱底下,放完就走。有人放了一葫芦水。到晌午,枷柱底下的东西堆了一小圈,馍、饼、枣、一捆新摘的苇叶,还有一个不知谁放的粗瓷碗,碗里盛着清水,水上漂着一朵小小的野花。
陈麦戴着枷,站在枷柱旁,看着这一切。
他忽然想起太公学给他的话:堡里好。
他冲着人群,笑了一下。
日头毒起来,有人打了把伞,想往枷柱跟前送,让衙役拦了。送伞的老汉不干,跟衙役吵:律法说枷号不许遮荫,可律法没说不许给柱子上搭棚!衙役哭笑不得,正僵持着,衙门里出来个书吏,说了一句:孙大人有令,枷柱挪到檐下。
枷柱挪了。挪到衙门的屋檐下,有一片阴凉。
午后,日头最毒的时候,街上的人非但没散,反倒越聚越多。衙役换了两班,汗把号衣浸透了,贴在背上。有人从家里搬了条凳来,给年老的坐。卖水的挑子绕着人群转了三圈,一文钱没卖出去,碗都让人借去给枷里的人送水了,虽然一碗也没递到枷柱跟前,律法不许。